1983年的中国究竟经历了什么事情?又是什么成为了严打事件的导火索?严打对中国的发展又有怎样的影响?
严打事件的社会背景
自1979年开始,我国城市累计的待业人员已经高达2000万,达到了我国成立以来待业人数最高值。这些待业人员中,有结束“上山下乡运动后”返回城市的知识青年,还有新增的城市闲散人口。
上世纪80年代的就业环境,和我们现在有很大的不同。现在的年轻人找工作,已经适应了“自主就业”,有些有能力的年轻人还会“自主创业”。但在上世纪80年代,人们推崇“铁饭碗”,毕业后“包分配”成为了社会的主流情况。因此,这些知青要求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导致城市堆积了大批待业人员的同时,还要接纳大批返城人员,使得就业形势变得愈发尖锐。
老话说得好,“人闲是非多”。这些待业人员整日无所事事,慢慢演化成了寻衅滋事,导致社会治安严重恶化。在那个年代,层出不穷的恶性事件搅得社会鸡犬不宁,百姓们的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尤其是那些上夜班的女工人们,如果回家时间稍微晚一点,就会让家人格外担心。
但中国治安不好,矛盾问题突出,自从1979年便开始,为什么会在1983年开始全国严打?而且严打的形势会被亲历者描述为“难以想象的严”呢?社会上传说主要因为以下几个事件。
杨得志女婿被杀事件
1983年,杨得志次女杨秋华和其爱人到河南郑州度假。到郑州当日俩人外出街上购物,因杨得志女儿长得挺有姿色,在街上被四个小流氓遇见,并上前调戏。
杨的爱人上前阻拦并和小流氓发生冲突,杨的爱人是军人出身,当时并未穿军服,凭着自己过硬的军事素质,杨的爱人把几个小流氓打得头破血流,落荒而逃。当时杨和其爱人觉得小流氓已经离去,认为不会再有什么事,没有立即离开购物处返回住处,而是继续购物。
当时郑州有位公安局副局长,其女婿也是个民警,只是这个女婿凭着自己岳父大人的权势,在当地为非作歹,欺男霸女,几个被打的小流氓却和他称兄道弟。
当时小流氓找到这个民警告状,一听到自己的狐朋狗友被人欺负,他立即带领小流氓赶往购物地找杨秋华夫妻算帐。找到杨夫妻时,他们仍没表明身份,只是与此民警论理,此民警论理不过,恼羞成怒,绕到杨的爱人身后,乘其不备,用警棍朝杨的爱人头部猛击一棍,杨的爱人当即倒地。
杨秋华见状,这才赶紧表明自己的身份,并从爱人的身上掏出证件,但此时杨的爱人已经身亡。得知被打死的是当时对越反击战云南方面军总指挥将军杨得志的女婿,小流氓吓得赶紧逃之夭夭,此民警也吓得呆如木鸡,清醒过来后赶紧让人叫其副局长岳父前来处理此事。
副局长赶到弄清事情的真相后自知闯了大祸,又急又怒,在暴怒之下拨枪朝其女婿民警头部开了二枪,将其打死。这位副局长当晚回到公安局办公室也饮弹自尽。
得知女婿命丧河南郑州的第二天,杨得志从京坐专机飞到郑州说是来看望女儿(杨当时从滇进京汇报战事),从京到郑州的天空杨一言不发,脸色铁青,专机到达郑州上空时也没有开口是否降落,机组人员也不敢上前问,专机只好绕着郑州城转了一圈,杨得志只是从窗外往下看了几眼,说:“河南实在是太乱了,人太凶了,是要杀几个示众了!”说完这句话,飞机也没有降落便飞回了北京。
回京后杨将此事上报了邓小平,因为当时还在对越作战,外患未了,国内却打死军人,而且还是对越作战有功的将军女婿,这让邓小平大怒,狠狠的摔烂了一个杯子,并亲自下令对调戏杨之女的流氓以“防碍军务,就地枪决”的命令加以处决。
控江路事件
1979年9月9日,一个十分普通的下午,因为一件事情的发生,让这一天在历史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
当天下午三点,上海市控江路江浦路口,一个农民正在售卖自家的螃蟹,因为一些事情的发生,导致他和一名青年产生了冲突,迅速引来了一些人的围观。
当时一名,名叫施汉培的交警正在路口执勤,很快,他也注意到了这起冲突。
施汉培看到青年竟然肆意抢夺农民的螃蟹,心中一股怒火“蹭”的一下就上来了。他立即上前制止了这起恶意抢夺事件,在抓获了犯罪分子后对其进行了体罚。
而正是这样一个举动,竟然引来了“意外”。
当时青年抢夺农民螃蟹的时候,已经引起了一些群众的围观。如今交警上前制止,并且体罚犯罪分子,更是引来了市民的驻足观看。
施汉培本想借此“以儆效尤”,让其他市民“知法懂法”,警告大家不能犯罪。没成想,有人竟然恶意利用此次事件,趁机兴风作浪,故意挑起、煽动群众情绪。数名流氓分子集结在一起,对施汉培进行了恶意伤害。
下午四点左右,接到消息的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维持秩序,但流氓分子见到民警出动,不仅没有及时住手,反而更加嚣张。甚至抢夺警用喇叭,对施汉培实施揪打,还对在场的20余名民警进行了攻击。
有些流氓分子更是嚣张地直接抢夺警帽,藐视人民警察的威严,公然无视中国法律。
干警无力与聚集在一起的地痞流氓为敌,在撤退后不久,这些流氓分子更加嚣张。
流氓分子恶意阻拦路过的小汽车,将石块儿投掷到公共汽车内,伤害过往行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也有的流氓分子趁着场面混乱,推翻在场农民的菜车,或是抢劫群众的手表、皮包等贵重物品,导致控江路一带顿时陷入混乱之中。
更令人发指的是,这些流氓分子还趁机侮辱女性。受到当时社会观念的影响,很多女性即使受到侮辱也不敢声张,所以这也导致这些流氓分子愈发嚣张。
当天晚上七点四十五分,上海化工轻工公司的女干部吴某,刚好骑自行车经过该路口。数名流氓分子见到吴某后,对其进行包围、调戏,最后连人带车一起推倒,拉到了路边,抢走了吴某身上的手表和皮夹等贵重物品后,又对吴某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侮辱。
吴某被流氓分子撕破了衣服,身体也因遭到了流氓分子的猥亵,造成了多处抓伤。吴某因为此事,身体和心理都受到了严重伤害,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痛。
这场被恶意挑拨、蓄意制造混乱的恶行社会事件,一直持续了五个小时。
当天晚上八点半,杨浦区公安分局共调集了30名干警和80多名治安联防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但流氓分子仍然十分猖獗,混乱只增不减。
晚上九点,上海市公安局又出动了200名民警赶赴现场,对现场的围观群众进行疏散和劝导,这才让现场慢慢平静下来。一直到当天午夜时分,控江路一带才慢慢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但此时,这些蓄意挑事的流氓分子也早就已经趁机悄悄溜走。
可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犯罪分子犯下了这样的滔天大罪,怎么可能逃得过法律的追捕?
最后经过当地公安局的连日追捕,终于将31名流氓分子抓捕到案,并且让其受到了应有的代价。
红旗沟惨案
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特镇有一个颇具规模的农场,这农场起初是为解决上山下乡知青的工作问题,混乱十年过去后,不少知青回城。当地的待业青年就来到这里,其实说白了就是变相的教改所,进入这里的少年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不良。19岁的于洪杰虽然年纪不大但脾气却很火爆,在未成年的时候就干了不少打架斗殴的事情,父母为了让他重新做人就将其安排到红旗沟农场工作。
来到农场的于洪杰依旧我行我素,时常消极怠工还不服从管教,常常和农场场长发生冲突,叫嚣着迟早有一天要杀了场长。彼时同宿舍的杨万春、韩立军也是打家劫舍的一把手,也是碍于年纪尚小,从轻处理就被送到了这里,这三个混世魔王是一拍即合,决定搞点事情。
1983年6月16日,于洪杰、杨万春、韩立春等三天酝酿了一个大的计划,为了壮大声势,他们又拉上各自的狐朋狗友,分别是16岁的杜小峰、16岁的王守礼、15岁的王玉生、17岁的李亮明和张光祖、16岁的包达山,一共9人浩浩荡荡地来到了红旗沟农场。这些十七八岁的少年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但还是需要一点胆量,他们拿出12斤的白酒,酒壮怂人胆,喝完酒后韩立军高喊到,弟兄们,今晚我们来个血洗红旗沟如何。
说干就干,杨万春拿来了斧头、砍刀、棍棒分发给各位,他们开始一场大屠杀。首先他们冲进两个宿舍,将熟睡中的五个人砍杀。随后踹开了农场指导员王化忠的房间,王化忠是参加过对越反击战的,却被于洪杰八人一顿乱砍。接着于洪杰拿走王化忠房间的步枪,带着这些杀红眼的少年,继续在厨房、菜园砍死4人,杀死一户农家,短短一个小时,16条鲜活的生命就死在这8个疯狂人手里。17日8点后又杀死了四名农场职工。
天快亮的时候,于洪杰一行人将农场仓库的炸药集中在一起,接上雷管,搬来几桶汽油,准备与红旗沟同归于尽。在这时,杨万春提议,反正已经无法回头了,不如死前也享受一次。于是他们来到了隔壁的房间,这个房间集中了农场所有的女知青。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猛虎扑食,3个女知青轮流被侵犯,6个被枪杀。随后,于洪杰、韩立军点燃炸药,韩立军当场被炸死,于洪杰被炸成重伤,其他人潜逃回家。
1983年6月17日下午4点,死里逃生的女知青到公安机关报案,随后大批武警来到红旗沟,将于洪杰抓捕,随后将李亮明、包达山、张光祖等人都抓捕归案。红旗沟血案中,最大受害者75岁,最小年龄仅2岁,而大部分主犯还是未成年,但这事在全国引起激愤,强烈要求判处死刑,最后于洪杰、杨万春、韩立军被判处死刑,其他案犯分别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1983年7月17日,正在北戴河避暑的邓小平,听到时任公安部部长的刘复汇报近期几件恶性事件后,十分严肃地说:“对于当前严重的刑事犯罪要严厉打击,从重从快。”
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标志着全国严打的正式实施。
朱德之孙被枪毙
此次“严打”行动,上至“王公贵族”,下至“黎民百姓”,可谓是声势浩大,势如破竹!
而在此次“严打”行动开展过程中,朱德之孙朱国华就是被判处死刑的典型之一!
朱国华的父亲朱琦,是朱德总司令与原配夫人肖菊芳所生的唯一儿子,肖菊芳在生下朱琦后不到四个月便因病去世了,自幼由继母陈玉珍抚养长大。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身为最后一届工农兵学员的朱国华一毕业,便被分配到天津铁路局工作。朱国华人长得很帅,又是干部子弟,因此深受许多女孩子的喜欢。
加上那时候已经兴起自由恋爱,因此人们在思想上也就越来越开放了!凭借着自己的帅气,加上深厚的家庭背景,朱国华先后换了很多女朋友,也跟许多女孩发生了关系。
而且据说,他的这些“女朋友”中也有不愿意、反抗并上报的,但最终大都不了了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渐渐地,朱国华身边便围绕了一群喜好花天酒地的干部子弟,他们常常以请客吃饭、举办家庭聚会等各种理由,邀请女孩子到家中玩耍,然后再与之发生关系。
那么,他们的生活究竟有多“糜烂”呢?在当时流传的一个故事,可以很好地说明!
据说,朱国华等人经常和女孩子玩一种名叫“打牌脱裤子”的游戏,谁要是打牌输了,就得脱一件衣服,等到姑娘只剩下一件衣服时,便与其发生关系。而这其中,也免不了“轮流发生关系”的无耻行为。
以至于人们都将朱国华居住的天津和平区睦南道100号,称之为是“淫窟”。
严打开始,经群众举报,朱国华便与另外一批同样犯有“流氓罪”的干部子弟被关进了天津市公安局看守所!
“朱德之孙被捕入狱”,这一消息顿时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各种离奇地说法,一时间也被传得沸沸扬扬!
比如,当时就有传言说:朱国华在被捕入狱后,邓小平亲自找朱德的遗孀康克清谈话,做她的思想工作。而康克清听后则非常生气,气愤地说道:“这是在朱老总头上动刀子”。
1983年9月1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信中明确说到了朱国华的罪行:
“以暴力强奸青年妇女8人,强奸未遂4人,玩弄、摧残青年妇女7人,猥亵6人,共残害妇女25人……罪恶行为令人发指,民愤极大,证据确凿。”
最终,朱国华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一同被判决的,还有包括天津警备区政委子女在内的一批所谓的“干部子女”。
1983年9月24日上午10时20分,年仅26岁的朱国华与另外81名犯有同样罪行的犯罪分子,在天津市人民体育馆宣判后,便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胡立教陈其五之子被枪毙
1983年的“严打”还有被捕的胡晓阳、陈小蒙、葛志文等六位上海“公子哥”。为首的胡晓阳是胡立教之子(胡立教是走长征的“红小鬼”出身,前上海市委第二书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小蒙、陈冰郎是陈其五之子(陈其五时任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曾是“一二·九”学运领袖,据说那句“华北之大,已经放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的名句就是他喊出来的,后来还负责起草了著名的《敦促杜聿明投降书》)。
六人中,陈小蒙是《民主与法制》杂志社记者,胡晓阳是深圳大学《世界建筑导报》记者,葛志文是上海新华香料厂工人,陈冰郎是中国民航一零二厂工人,陈丹广是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上海分公司船员,康也非是深圳华仪利能电脑工业公司职员。
三个淫荡公子、三个帮闲混混,在父辈革命勋章的荫蔽下,厮混在一起干的是拈花惹草、奸淫民女人妻的事。“公子哥”倚靠权力,打着帮人办事的旗号,以招工、招干、调动工作为诱饵,以跳舞、谈恋爱为幌子,从1981年到1984年,共轮奸、强奸、猥亵妇女51名之多。陈小蒙出于记者的习惯,居然把采访用到了“采花”上,每一次事毕,都会与对方聊一会儿,然后把“采花”过程细节及“采访”内容如实记录下来,几年下来,竟然弄成了一本厚厚的《“采花”大纪实》书稿,而且还张罗着要出版。胡晓阳则爱好摄影,每逢淫乐之时,便会用携带的微型相机偷拍淫乱场面,供事后“欣赏”,甚至还拿出一部分照片作为陈小蒙书的插图,胡晓阳还故意拍摄了一些女性的裸照,用来要挟部分受害者继续与他行欢。
陈小蒙家的房子是部分强奸案的案发场所,他与胡晓阳等六人常带各形各色的男女青年出入。周围邻居都知道这是个淫窟,但因为陈小蒙、胡晓阳是高干子弟,谁也拿他们没办法。当时群众对上海市领导有“三个意见”,胡立教的儿子,胡晓阳位居其一。一位被害者回忆,六人中绰号“小鸽子”的葛志文事后曾威胁她说:“我们都是高干子弟,你要告去告好了。”平民女子与一个高干子弟的强烈不对称关系,以及社会对强奸案受害者的不宽容,使受害女性最终大多选择了忍气吞声。
警方展开行动后,在搜查葛志文家时,取得重大突破,查获了一本记载着众多女性姓名和通讯地址的通讯录,根据这个线索,警方找到了大量的受害人,对六人进行指认,收集了充分的犯罪证据。到1985年2月15日,六人全部被抓获。
1986年2月1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维持一审判决,以强奸罪、流氓罪判处胡晓阳、陈小蒙、葛志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犯陈冰郎、陈丹广、康也非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5年、3年。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对此三人的死刑,陈小蒙得知后说:“想不到现在共产党动真格的了!”经胡耀邦等领导人过问后,于1986年3月对三人执行枪决,此事引起社会轰动。
由于这是我国第一次“严打”,在如此强力的打击力度下,社会治安逐渐转好,但也有许多富有争议的案件。“严打”时期,人们曾喊出这样一句口号:可抓可不抓,坚决要抓;可判可不判,坚决要判;可杀可不杀,坚决要杀。
这三个“坚决”一出,那些的确是重大犯罪分子自然得到了他们应得的下场,但那些情节较轻的人也因为这句口号,从而失去了生命。
比如“马燕秦案”,这位名叫马燕秦的女子性格开朗喜爱交际,常常在家中举办舞会。“严打”之后,马燕秦被警方逮捕,她被认为是“流氓罪”,在家中举办的舞会也被警方认定为是流氓犯罪团伙。除了这些,她还被认定为犯了“勾结流氓分子举行流氓舞会”、“乱搞关系”、“教唆流氓犯罪”等罪名,最后被判处死刑,于北郊刑场,两枪结束了一生。
以及“迟志强案”,如果说马燕秦的死刑原因是她在家举办私人舞会,那么,迟志强的死刑原因就是他去参加了舞会。
当时,迟志强是一个十分优秀的演员,“严打”开始时他才刚刚二十出头,红极一时。拍摄电影的时候,他曾去参加了几次舞会,并且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与一名女子发生了关系。1984年,便被邻居举报他所参加的舞会是聚众活动,还被判定为是“犯罪流氓团伙”,获刑四年,中断了明星路。
看完“马燕秦案”和“迟志强案”,我们很容易就能发现,这两起的冤假错案基本上都有一个共同的形容词,那就是“流氓”。可以说,当时的“流氓罪”简直就是在被认定人头上悬了一把刀,什么时候落下全看公检法三家如何评判。随着时代的进步,现在已经用寻衅滋事罪代替流氓罪成为口袋罪了。
除此之外,“迟志强案”还让我们看见了举报的重要性,将正常舞会举报为聚众活动,恶意、滥用自己的举报权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在肆意侵犯践踏人民的权利。
所谓“是非对错,后人评说”,1983年开始持续了三年之久,处罚了一百七十多万罪犯的第一次“严打”,从一方面来说,证实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是遏制犯罪分子、犯罪行为上升的有效措施之一。但是,从当时发生的一些罪不至死的的案件当事人来说,他们的罪可能并没有达到死刑判定标准,却仍然死亡了。这也给“严打”留下了很多的负面作用。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1983年的“严打”给我们提供了经验,也为我们提供了教训,社会稳定是重中之重,维护国家安全更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条件。但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时刻谨记公平公正公开,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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